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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供水总公司履职尽责公开承诺

发布时间:2015-08-04 阅读数量:899

为提升服务质量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居民喝上“安全优质”的自来水,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,市供水总公司履职尽责公开承诺如下

一、水质合格。严格按照《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检测水质,建立水厂、公司、检测中心三级水质检测体系。定期对源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,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发布水质检测报告。 

二、报装便捷。用水报装实行“一站式”客户服务,接到客户用水申请后,5个工作日内(自提交用水申请之日起)完成勘察设计;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;并签订《供用水合同》。 

三、安装规范。单户报装,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施工任务(雨天顺延);单位企业报装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任务;工程量较大的房地产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任务。 

四、维修及时。对供水设施进行包片巡查,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,接到报修电话后,小修(DN100以下)24小时内完成抢修并通水,大修(DN100以上)48小时内完成并通水。 

五、计量准确。抄收人员确保抄收及时,准确无误,抄表率98%,准确率99%。对客户的水表进行定期检查,确保水表计量准确,维护客户利益。 

六、管理严格。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,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提档升级,确保规范运营、达标排放。 

真诚欢迎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监督,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监督举报电话:6223630 

   


通讯员:  广电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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